廣譽遠
【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專欄十一】防范非法集資風險提示詞條
日期:2023-06-12 瀏覽:2179
(一) 辨真偽·識風險 做理性私募投資者。
(二)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不是行政審批,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、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,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。
(三) 切莫被“私募備案”忽悠,警惕“偽私募”挖坑,避免非法集資陷阱。
(四) 私募投資要淡定,多一分懷疑,少一分僥幸。
(五) 你看中的是別人的收益,別人惦記的卻是你的本金。
(六) 私募投資重匹配,了解你自己,了解你的產品:知道買的是誰的產品,與誰簽約,資金劃到何處,具體投向何方。
(七) 私募基金不是法外之地,不能任性妄為,必須嚴守行業規范,只能面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;不得公開推介、宣傳、打廣告;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。
(八) 遠離“偽私募”,守住“錢袋子”。
(九) 正確認識私募,遠離非法投資。
(十) 私募基金承諾高收益,投資一定要警惕。
(十一) 講學習,重識辨,遠離非法私募。
(十二) 審慎評估風險,理性投資私募。
(十三) 投資私募,賣者有責,買者自負。
(十四) 投資私募要仔細閱讀,簽署風險揭示書。
(十五) 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至少100萬元。
(十六) 仔細閱讀私募合同,維護自身投資權益。
(十七) 私募募集必須識別投資者風險收益屬性。
(十八) 私募募集必須履行說明義務和合理注意義務。
(十九) 私募基金不得公開推介。購買時請查詢登記信息(www.amac.org.cn),細看合同條款,警惕保本保收益陷阱,防范投資風險。